【投标须知】关于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注意的原则
2018-05-09 17:05:04来源:红昌宏建筑装饰投标文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应注意以下原则: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文件)、调价函及调价后报价明细目录等内容均应签署。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逐页小签的,投标人应在除封面以外的所有页以签字人姓或姓名的首字母签署。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宇的,应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联合体投标协议,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署并加盖牵头人单位印章。
5.招标文件要求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的,不能以投标人下属部门、分支机构印章或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代替。
以上是北京红昌宏装饰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注意的原则”北京红昌宏装饰专业提供装修加盟、公装加盟、公装公司加盟等业务。
版权所有 © 北京红昌宏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005-2016 京ICP备16012925号-4